(2019年5月27日 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的相关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受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的领导下,依法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监督和联系代表等工作。
第三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四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及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河北区的实施,推进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社会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法治建设,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履职为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和决定工作事项,严格依法办事。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主任会议交付的社会建设方面的监督议案和其他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或者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六条 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提出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和重大事项报告的建议。
第七条 协助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等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向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建议并组织实施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视察、专题询问和专题调查研究;跟踪检查有关部门对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所提意见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 对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质询案进行办理,听取审议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主席团或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提出报告。
第九条 对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交付的区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决定、命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定、决议等规范性文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监督。
第十条 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职责范围内与社会建设领域有关的工作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和建议。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和纽带作用,尊重和维护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代表积极参与监督、调研等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有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天津市人大及各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和交流。
第十三条 完成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委员会会议
第十四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是社会建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
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的日期、议程等,由主任委员提出。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审议、讨论和决定:
(一)社会建设委员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的报告,以及政府部门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属于社会建设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专项工作报告;
(二)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审议结果报告;
(三)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的答复情况报告;
(四)社会建设委员会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监督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五)社会建设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中长期工作规划;
(六)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监督、议案、备案审查等事项;
(七)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六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召开五日前,将会议的议程、会议日期和地点等通知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并将会议相关文件提前送交参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十七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要表决的,须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始得通过。
社会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采用举手方式或者其他表决方式。
第十八条 指派专人负责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会议议题、讨论的主要意见以及会议通过的事项等。
第十九条 根据会议内容,社会建设委员会可以邀请区人大代表、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问题。
第四章 自身建设
第二十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常委会党组的要求,担当尽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一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建设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二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以务实的作风、为民的情怀扎实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严守会议和工作纪律,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发挥表率作用,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十四条 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处理好现职工作与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关系,按时参加社会建设委员会会议和有关工作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提前请假。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